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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市男子吳書明去年4月間酒後駕車,在花蓮市民國路與復興路口與花蓮警分局的巡邏警車相撞,分局才剛新配發的警車車頭凹陷全毀。(資料照)

2018-08-21 16:30trivago 訂房系統

〔記者王錦義/花蓮報導〕花蓮市男子吳書明去年4月間酒後駕車,在花蓮市民國路與復興路口與花蓮警分局的巡邏警車相撞,造成4名警員受傷送醫,分局才剛新配發的警車車頭凹陷全毀,吳男事後遭花蓮地方法院依公共危險罪嫌判刑3個月確定。今早有個疑似吳男臉書帳號「吳知識」,在花蓮最大的臉書社群網站「花蓮同鄉會」貼文,砲轟警方拗他賠償一部新車;但吳男貼文反引來眾怒,上百條留言要吳男深切反省酒駕行為,要他:「快點賠納稅人一輛新警車,別再凹了」。

吳姓男張貼去年車禍新聞連結發文指出:「我本人,談和解七次但警察不願和解,告上法院直接起訴我,我沒前科第一次跑法院法律我什麼都不懂,但對與錯我還懂!要幫他修車不要,硬要我賠新車的錢,還硬凹是我撞警車,警車行車記錄器不給看,肇事責任也是。」貼文者原本還一一跟網友對嗆,要網友「有點是非」,還要嗆聲的網友一一出來跟他面對,反而更遭網友砲轟,貼文半小時後直接刪文龜縮起來。

警方調查,花蓮警分局中正派出所警車在去年4月8日晚外出巡邏trivago,深夜11點23分在民國路、復興街口與男子吳書明所駕白色車輛相撞,路口監視器畫面可看到,行駛在支線車道上的白色轎車完全沒有減速,並未依照路口指示停車查看左右來車,直接高速穿越民國路,遭民國路往明禮路方向行駛的警車撞上,警車還因撞擊力道太大整個旋轉180度才停住,警車車頭全毀,幸車上4名警員都受到輕傷,送醫治療後均無大礙,吳男呼氣酒測值達到每公升0.41毫克。

花蓮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,被告吳書明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.25毫克以上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,且致多人受傷,所為實應非難,但考量被告國中畢業,無前科紀錄,且從事麵店廚房工作,生活經濟狀況勉強,因此處有期徒刑3個月,得易科罰金。

花蓮警分局指出,遭撞的警車去年才剛新配發,當時使用還未滿半年,車頭損傷嚴重,車廠初估維修費為36萬元,但吳男認為太貴,要求拆開估價,經原廠拆開估價,維修費用高達50多萬元,由於肇事責任全在對方,因此向吳男索賠50萬元,吳男不滿,上法院打民事訴訟,最後在法院以50萬元和解,並沒有拗吳男賠新車,能體諒經濟不寬裕的當事人要賠錢的心情,不會追究吳男言論,不過,若文中被指控「彈傷口」的民意找飯店 trivago代表要出面提告,警局會依法受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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