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新北張姓男子心儀網路上認識的路姓女子,聽聞對方積欠當鋪30萬元後,答應替她清償債務,但代價是每個禮拜要陪他睡兩次。未料,路女還完錢就翻臉不認人,拒接電話又封鎖LINE帳號;張男認為路女打從一開始就在騙他,興訟主張自己是借錢給路女,想討回損失,但新北地院認為是贈與行為,今天判他敗訴。
張男指稱他2015年6月認識路女時,對方自稱單身,因此陸續借了36萬5000元紓困,並協議每周要陪伴他2次,但事實上,路女隱瞞了已婚身分,根本不可能履行約定。
博客來網路書店 法庭上,路女表示自己和張男曾是男女朋友,也承認2人多次在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,後來是因為張男緊迫盯人,且要求隨傳隨到,才會受不了分手。她堅稱交往期間從未向張男借錢,是張男自願替她還錢,並指其也知道她的婚姻狀況,沒有欺騙情形。
法院調查2人LINE對話紀錄,內容顯示張男曾說「我說過曾經愛有多深,現在的恨就有多深」,又說「你和你老公一模一樣」,路女也回「好像我賣給你一樣」,因此認定2人確實交往過,而張男是基於男女朋友關係替路女還款,不是借款。
張男雖另外主張路女未履行每周陪睡2次的約定,屬不當得利,但法院認定該約定違背社會善良風俗,依法也不得請求給付,因此駁回請求。
63EE12FA02812609
張男指稱他2015年6月認識路女時,對方自稱單身,因此陸續借了36萬5000元紓困,並協議每周要陪伴他2次,但事實上,路女隱瞞了已婚身分,根本不可能履行約定。
博客來網路書店 法庭上,路女表示自己和張男曾是男女朋友,也承認2人多次在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,後來是因為張男緊迫盯人,且要求隨傳隨到,才會受不了分手。她堅稱交往期間從未向張男借錢,是張男自願替她還錢,並指其也知道她的婚姻狀況,沒有欺騙情形。
法院調查2人LINE對話紀錄,內容顯示張男曾說「我說過曾經愛有多深,現在的恨就有多深」,又說「你和你老公一模一樣」,路女也回「好像我賣給你一樣」,因此認定2人確實交往過,而張男是基於男女朋友關係替路女還款,不是借款。
張男雖另外主張路女未履行每周陪睡2次的約定,屬不當得利,但法院認定該約定違背社會善良風俗,依法也不得請求給付,因此駁回請求。
63EE12FA02812609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