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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10-12 18:33

[記者陳恩惠/台北報導]21歲有公共危險、傷害等前科的無照男子謝亞軒,昨天傍晚5時38分和22歲友人黃佑呈前往北市健康路修車廠取車,沒想到剛離開車廠7分鐘、1350公尺外的路程,當場撞上路邊正在收紙箱的黃姓夫婦及在旁觀望的謝姓大樓管理員,陳姓修車廠老闆得知嘆道「交車時才告訴他們『車況有異,煞車系統要小心!』」沒想到他們當這好意提醒為耳邊風,竟趁著試車時,在北寧路的公車專用道上競速釀禍。

陳老闆表示,謝男本月9號因左後輪車胎,行駛於承德路上突然爆胎,透過雙方友人介紹,拖到他的車廠進行更換,10號因逢國慶日休息,請謝男昨天來牽車,當時出面交車的是同行的黃佑呈,就告知這部黑色豐田冷車時(怠速)引擎轉速就高達2000比平常高1倍,除了耗油外,煞車系統也無法負荷,黃男出面取車時,再三提醒:「這車煞車系統不靈敏,不要開太快」,怎料一出門就飆車,看見新聞也嚇一跳,讓他相當傻眼。

謝嫌警訊時供稱,車子是上個月29日晚間由已取得駕照的20歲友人趙明緯,向私人租賃車公司租借,以34000元租1個月,本月29日就要還車;他否認修車廠曾告知車子有問題或煞車不靈敏等問題,辯稱「方向盤失靈才肇事」,他說當時試車的時速大約60至70公里,怎知會失控釀禍。

同行飆速的黃佑呈則供稱,租來的這部黑色豐田ALTIS在交車時,陳老闆曾提醒說「車況有異」,而他也告知訴謝亞軒;他否博客來網路書局認2人在南京東路飆車,只是「趕」著要去中山區吃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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